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福建省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申报和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依据 1、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公通字〔2011〕10号); 2、福建省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闽府令第141号); 3、福建省经信委、工商局、质监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目录管理的指导意见》闽经信产业【2015】269号; 4、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 二、申报材料 企业在申报时需填写《福建省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评审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商标注册证明; (4)中国自行车生产企业编码应用证书; (5)法定检测机构半年内出具的合格产品的整车检验报告; (6)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卡”、“销售三联单”等; (7)废旧电池回收处理协议书; (8)承诺书等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福建省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评审表》等资料下载和申报材料格式要求详见福建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网站。 三、受理和评审 2015年全年工作日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定于2015年6月组织评审。 本协会成立电动自行车评审专家组,对企业申报产品的相关材料等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1)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2)产品技术参数是否符合国家和本省标准要求;(3)是否符合《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评审结果形成专家组推荐意见。 四、目录编制 根据专家组推荐意见,形成产品目录(载明生产企业、品牌、型号、定型参数等),由省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市质量技监局、市工商局审核后进行发布。 产品目录通过省自行车行业协会网站向社会公布。进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其产品说明书中须明示产品目录的查询方式。 五、目录管理 1.已经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的技术参数发生变更的,需重新进行申报。生产企业擅自更改定型技术参数的,其相应产品将从产品目录中删除。 2.企业违反《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中产品目录管理相关规定的,将记入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信息服务平台。
六、联系方式 材料受理:福建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 联系电话:0591-63183939 传真:0591-63180188 联系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1号省西湖宾馆怡心楼 邮编:350001
福建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 2015年6月15日 福建省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编制有关文件汇编 (目录) 一、省政府三部委“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目录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福建省电动自行车行业自律公约 三、福建省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登记评审流程 四、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申请需提供资料 五、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评审委托单 六、福建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评审表 七、产品上明示:生产许可证标志编号、型号标牌等(样张) 八、销售三联单(样张) 九、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编码规则 十、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检测、评审的有关规定 十一、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查询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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