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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这些路段、时段和违法行为要严查! ...

2015-11-17 22:5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48| 评论: 0|来自: 泉州交警

摘要: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日常整治和集中统一行动相结合,强化对电动自行车通行量大、交通违法多发区域和路段的巡查管控,常态严查严处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有效净化道路通行秩序。  11月 ...
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日常整治和集中统一行动相结合,强化对电动自行车通行量大、交通违法多发区域和路段的巡查管控,常态严查严处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有效净化道路通行秩序。

  11月17日下午,泉州市公安局召开加强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有关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中新社、新华网、东南网、泉州广播电视台、海峡都市报、泉州晚报等十余家新闻媒体参加,通过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泉州市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的意义、目的和相关措施,以及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需要携带的材料和流程等方面内容,并提醒广大市民安全行车,文明出行。

(资料图片

 
电动车需要综合整治和常态化规范管理
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是全市交通安全要素管控递次推进的重点环节,也是改善城乡交通秩序特别是深入贯彻《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加强城市交通管理行动计划的一项重点工作。2013年6月,泉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中心市区(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洛江区万安街道区域)开始将电动自行车纳入管理。我市公安、工商、质监、环保等部门互相配合,对电动车的生产、销售、挂牌及上路等开展了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近三年来,中心市区特别是中心市区以外的各县(市区),电动车的乱象仍然不少 ,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超标电动车的生产、销售屡禁不止,私自改装现象突出。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外观虽与摩托车相近。但由于超标电动自行车本身的技术特点决定了其制动性能与摩托车相差甚远,特别是部分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商家为满足少数车主对车速、载重的要求,违规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其设计时速、整备质量均超过国家标准,导致超标电动自行车极易引发伤亡交通事故。
(2)扰乱交通秩序,危害交通安全。大多数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没有经过系统的交通法规和驾驶技能培训,缺乏相应的安全知识与操作技能。不少超标电动车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在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员载人、逆行、随意变更车道、违法掉头、随意横穿、争道抢行、闯红灯、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不但严重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给整个城市的形象带来不好的影响,而且还引发了许多交通事故,危害交通安全。据统计,2013年以来,我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包括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共7740起,死亡164人,伤5166人。
(3)影响社会的稳定。超标电动车无第三者责任保险,发生事故后,很多都无力赔偿高昂的抢救费和医疗费,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按现行赔付标准难予赔偿,受害人得不到赔偿,给社会稳定带来不安定的因素。
因此,全市各地均应进一步加强电动车自行车及超标电动车的综合整治及常态化规范管理。


 
重点时间、路段和违法行为
  中心市区以双休日、夜间为重点时间段,以客运站、医院门口、小商品市场、万达广场为重点区域,以泉秀街、宝洲街、中山路、涂门街、东街等为重点路段,严查严处驾驶无牌证电动车上路、驾驶电动车闯入机动车道、驾驶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以及酒驾、逆行、超员、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交通整治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相关处罚措施
对无临时牌证超标电动车,查明车辆来源。如果来源正当,依法处理;如果属于盗抢车辆,移交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对查处的无牌证、闯红灯、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电动车超员载人、逆向行驶、闯机动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应当暂扣车辆的要给予暂扣车辆、依法应当处罚的要按规定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理,同时还要组织违法驾驶人参加免费的安全文明行车集中教育。

(资料图片)

  学习教育内容:观看电动车典型事故案例宣传片或宣传挂图;讲授电动车超员载人、闯红灯、逆向行驶、闯入机动车道、不戴安全帽、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相关的安全文明行车规定、常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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